域名权属争议的法律边界与司法实践
案件背景与核心争议
李明域名案是一起典型的域名权属纠纷案件,涉及个人与企业之间对域名的权利归属问题,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李明注册的域名是否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及域名作为网络资源的法律属性如何界定。

李明是一名普通网民,2018年注册了包含某知名企业商号的域名“xxx企业.com”,并用于搭建个人博客,分享行业资讯,该企业发现后,认为李明恶意抢注域名,意图通过高价转让或混淆用户流量获利,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域名转移并赔偿损失,而李明辩称,其注册域名仅为个人兴趣使用,未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且域名中的“xxx企业”为行业通用词汇,不构成对企业商标的侵权。
法律适用的关键问题
本案的审理主要围绕三个法律问题展开:域名的可注册性、恶意认定标准以及域名权属的判断依据。
关于域名的可注册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域名注册遵循“先申请先注册”原则,但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本案中,法院需审查“xxx企业”是否属于该企业的注册商标或商号,若该企业已将“xxx企业”注册为商标或企业名称,且域名与商标高度近似,则李明的注册可能构成侵权。
恶意认定是本案的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域名注册或使用具有下列情形的,可认定为恶意:(1)为商业目的注册他人驰名商标;(2)阻止他人以合理用途使用其名称或商标;(3)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域名;(4)注册域名是为了损害竞争对手利益,李明需证明其注册域名的非商业目的,否则可能被推定恶意。

域名权属的判断需兼顾注册行为与实际使用情况,法院需综合考量域名注册时间、企业商标注册时间、域名用途等因素,若李明能证明其注册时企业尚未知名,且域名仅用于非商业性内容分享,则可能维持其域名权属。
司法判决与法律意义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xxx企业”为企业注册商标,但李明注册域名时,该商标在相关领域尚未达到驰名程度,且李明未利用域名从事商业活动或进行恶意要约,法院判决驳回企业的诉讼请求,认定李明域名注册合法有效。
本案的法律意义在于明确了域名权属纠纷中的“恶意认定”标准,强调了非商业性使用对域名权属的影响,也为企业保护自身商标权益提供了启示:应及时将商标纳入域名监测体系,对恶意抢注行为采取法律手段;而个人注册域名时,需避免使用他人知名商标,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域名管理的启示与建议
李明域名案反映了互联网时代域名权属问题的复杂性,对企业而言,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 商标与域名协同保护:及时注册与企业商标相关的域名,防止他人抢注;
- 监测与维权:定期监测域名注册动态,发现侵权行为及时通过投诉或诉讼解决;
- 明确使用目的:在域名使用中保持透明,避免被认定为恶意。
对个人用户而言,注册域名时应注意:
- 避免使用他人商标:域名中尽量不包含他人知名商标或商号;
- 合理规划用途:若域名用于商业目的,需确保不侵犯他人权益;
- 保留注册证据:保存域名注册时的原始材料,以证明无恶意意图。
李明域名案通过司法实践厘清了域名权属争议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平衡了个人权益与企业权益的保护,随着互联网经济的深入发展,域名作为重要的网络资源,其法律属性仍需通过更多案例进一步明确,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合理行使权利,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